《刑赏忠厚之至论》与 “疑罪从无” (作者:尤喜文)

【文化之旅】发布时间:2024-10-08 点击数:148

       解放后,我国曾一度执行“有罪推定”。例如,有人举报某人“收听敌台”,某人到底有没有收听敌台?已有的材料是:有人举报,但没有实证;嫌疑人也不能自证清白。面对这种情况,法庭就认定其“有罪”,这是执行“有罪推定”的原则。

       现在不同,执行“疑罪从无”。“疑罪”就是怀疑其有罪,但不能实证其有罪。仍以前述“收听敌台”为例,在仅有人举报但无实证,嫌疑人也不能自证清白的情况下,法庭就认定其“无罪”,这就是执行“疑罪从无”的原则。

       有人说:“疑罪从无”是从西方学来的这是不了解中国古代文化

       北宋苏轼《刑赏忠厚之至论》中说:“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意思是:打算与之赏赐而怀疑是否当赏,那就与之赏赐,这是广施恩泽的做法;打算施之刑罚而怀疑是否当罚,那就不予刑罚,这是慎用刑罚的做法。

       其文又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意思是:定罪以轻为原则,计功以重为标准。与其杀戮无罪之人,宁可失之于不按成法办事。可以赏赐,也可以不赏赐,在这种情况下施行赏赐,即使犯错,其错在过于仁慈;可以罚,也可以不罚,在这种情况下施行惩罚,一旦犯错,其错在不合大义。错在仁,不失为君子;错在不义,那就落入残忍之人。

       “仁”、“仁政”、“施行仁政”,“义”、“正义”、“遵循正义”,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要概念和理念。赏善,是“仁”;可赏可不赏而赏之,则有失于滥“仁”;罚恶,是“义”,可罚可不罚而罚之,则错在不义。没有确切的事实证明其有罪当罚的情况下,“罪疑惟轻”,“罚疑从去”,也就是轻罚或者不罚。这可能放跑了有罪的人,但却有效地保护了被冤枉的好人。以死罪为例,放跑了该杀的人,下次还有机会将其逮捕处死;枉杀了无罪的人,过后即使“平反”,已经被处死的人也难以重活了。

       苏轼该文中有两个相近而有差别的说法:一个是“罪疑惟轻”,一个是“罚疑从去”。“罪疑惟轻”是当不能实证其有罪时,重罪轻判;“罚疑从去”是当不能实证其有罪时,不予判罪。两相比较,“罚疑从去”更接近“疑罪从无”。

       总之,“疑罪从无”并非舶来品。在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疑则举而归之于仁”。在“仁”这一理念中,早就具有“疑罪从无”的思想。

刑赏忠厚之至论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忻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

       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译文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时,深深怜惜、深切忧虑百姓,用君子长者的原则对待天下。民有一善,马上奖赏,然后又咏唱赞叹这种善行,用这种办法引导老百姓在开始阶段乐于行善并努力坚持到最后。发现恶行,马上处罚,然后又怜惜对他们的惩戒,用这种办法引导百姓洗心革面,弃旧开新。所以百姓惊叹应答之声、和善悲哀之容,在《虞书》《夏书》《商书》《周书》中都有记载。周成王、周康王去世之后,穆王登位,周道开始衰微,但还是命令臣子吕侯为司寇,管理刑罚,并且告诉他施刑是为了不施刑,以达到天下祥和的目的。穆王之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充满慈爱而又能做出决断,充满恻隐而有哀怜无罪之人的胸怀,因此孔子仍能从中汲取其精华。

《传》中说:“打算与之赏赐而怀疑是否当赏,那就与之赏赐,这是广施恩泽的做法;打算施之刑罚而怀疑是否当罚,那就不予刑罚,这是慎用刑罚的做法。”尧在位之时,皋陶为狱官,多次对尧说“这人必须杀”,尧(觉得这人的罪行尚有可疑之处)坚持要皋陶宽宥这人。所以天下畏惧皋陶执法的坚定而乐于尧寛于用刑的做法。四岳说“鲧这个人可以用”。尧回答:“鲧这个人不堪用,他不但不作为,而且毁坏他们的家族。”过了一会儿又说:“先试用吧。”为什么尧不听由皋陶杀人而听从四岳用鲧?这样看来,先圣的用意,大概可以明白了。《书经》上说:“定罪以轻为原则,计功以重为标准。与其杀戮无罪之人,宁可失之于不按成法办事。”真是把道理说透了啊。

可以赏赐,也可以不赏赐,在这种情况下施行赏赐,即使犯错,其错在过于仁慈;可以罚,也可以不罚,在这种情况下施行惩罚,一旦犯错,其错在不合大义。错在仁,不失为君子;错在不义,那就落入残忍之人。所以过分仁慈之错可以触犯,不义之错不能触犯。古代不用爵禄为赏,不用刀锯为刑。以爵禄为赏赐,这是赏赐局限于可以享受爵禄之人,不能享受爵禄的人永远得不到这种赏赐;用刀锯为刑,这是刑罚的威严只能涉及受刀锯之刑的人而不能涉及不受刀锯之刑的人。先王深知天下的善行赏不胜赏,而爵禄一种赏赐,不能满足勉励向善的需求;深知天下的恶行刑不胜刑,而刀锯一种刑罚不足以裁决所有恶行之罪。因此,赏赐刑罚有疑惑难以决断,那就统归使用仁慈,赏疑从与,罚疑从去,用君子长者的原则对待天下,引导天下之人一起归于君子长者的大道。所以说:这样赏罚,是忠厚的最高境界。

《诗经》上说:“君子如果兴致勃勃地纳谏,祸乱就会快速止息;君子如果愤怒痛斥谗言,祸乱也会快速止息。君子止息祸乱,难道有什么离奇的方法吗?不过是遇到忠谏而喜,遇到谗言而怒,不偏离仁慈宽大的原则罢了。《春秋》大义立法贵严,责民贵宽。根据这一赏赐惩罚的原则,来约束赏罚的施行,也是忠厚的最高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