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桃报李,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它的极致是 “受人滴水之恩,便当涌泉相报”;它的反面则是 “恩将仇报”。
“投桃报李”,最先见自《诗经·大雅·抑》:
辟尔为德,俾臧俾嘉。①淑慎尔止,不愆于仪。②不僭不贼,鲜不为则。③投我以桃,报之以李。彼童而角,实虹小子。④
试译如下:
修明品行,让你的美德受到称许;
约束行为,永远也不要背离礼仪;
谨守本分, 做一个不伤害德行的人。
投我以桃,报君以李。不要做一个昏聩的人,
像一只无角的小公羊,却到处炫耀并不存在的角。
《诗经》中还有一首《卫风▪木瓜》,全诗如下: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有人认为《木瓜》是一首爱情诗,也有人认为这首诗在 “爱情” 的吟唱中,另有深意。它有如屈原的诗,借用美人香草,寄寓君臣之间的知遇与忠诚。其实,按照 “形象大于思维” 的文学鉴赏原则,不管作者写的是男女之情、朋友之交、还是君臣之遇,我们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人生体验,去理解,去诠释。因为男女之间、朋友之间、君臣之间,都需要一条准则,就是相互诚信,相互回报。
现在不同了,这种诚信,被定义为 “君子协定”,毫无可靠性;人们只相信 “协议” “合同”之类,于是 “诚信” 越来越不值钱,而不值钱的东西就将被人抛弃,以致夫妻领取结婚证之前,还要做一个 “婚前财产鉴定”——还没有结婚呢,就想着离婚时如何分割财产了。
《共产党宣言》说:“资产阶级撕下了笼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 家庭成员之间尚且如此,就更不要说朋友之间、同事之间、领导和下属之间了!
社会一旦缺乏诚信,社会成员一旦失去了感恩回报之心,1000份合同再加10000份协议,也无济于事。
您向倒地的老人施以援手,他的儿女来了,却要您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您慷慨地借给经济拮据的朋友几万元,他开始还接您的电话,慢慢连您的电话都不接。
于是我们有了几百万律师,几百万法官,几千间监狱,——但最后,骗子还是穿梭在大街上的人流中,“像一只无角的小公羊,却到处炫耀并不存在的角”——这话说得太善良了,应该改为:一个浑身散发着臭气的无赖,却偏偏装得人模狗样,脖子上还要恶心地挂着一条粗重的金项链!
“投桃报李” 啊,你在哪里?